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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石嘴山市纪委十届五次全体会议工作报告

稿件来源:石嘴山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0-09-20 00:00:00

坚守使命担当忠诚履职尽责 为开创“两个转变”新局面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在市纪委十届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我代表中共石嘴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和市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总结2018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安排部署2019年任务。市委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常委会听取并审议了这个报告。一会文宇书记还要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自治区成立60周年,也是市纪委与新组建的市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的第一年。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正确指引下,市委以鲜明的政治立场和坚强的政治定力,坚决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党的建设得到全面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迈进。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守使命担当,聚焦主责主业,忠诚履职尽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旗帜鲜明惩治腐败,蹄疾步稳深化改革,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坚定政治立场,坚决落实“两个维护”政治责任。市纪委常委会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决策部署,积极主动向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市委请示报告工作,把对党忠诚体现到实际行动上,落实到执纪监督、审查调查、政治巡察、作风建设等工作全过程。紧扣贯彻新发展理念、打好“三大攻坚战”以及“三大战略”“五个扎实推进”等加强监督检查,对脱贫攻坚、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领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出现偏差的问题严肃问责,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力抓好中央第八巡视组交办问题线索办理,对交办的9批次84件问题线索立交立办、快查快结。按照市委安排部署,从严从实抓好中央巡视反馈的纪律作风和巡视巡察方面意见的整改,加强对全市整改工作的督查督办,压实整改责任,严肃整改纪律,推动整改攻坚,切实维护中央巡视权威。严肃回复党风廉政意见284人次,协助市委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全市共查处存在违反政治纪律问题案件11件、处分17人,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二)强化责任担当,深入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在自治区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把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精准施工,如期完成市、县两级监委的组建挂牌和人员转隶。三县区监委向36个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授予部分监察职能。全市监察对象由8000多人增加到2.4万人,实现监察全覆盖。全面落实合署办公要求,调整内设机构,优化职能权限,建立执纪监督、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将力量向一线倾斜,推动职能、人员、工作深度融合。积极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制定7项配套制度,修订完善79种办案文书,着力规范监察程序,严格使用12项审查调查措施,审慎使用留置措施,确保监察权依法依规公正行使。加快推进留置场所建设,为审查调查提供有力保障。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实现审查调查与司法程序之间衔接有序、顺畅高效,办案质效明显提升,改革成效充分彰显。我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得到了中央纪委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

  (三)深化政治巡察,持续释放利剑震慑效应。市委切实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市委书记专题会、巡察领导小组会及时研究巡察工作,听取巡察汇报。修订完善《市委巡察工作办法》,出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巡察组工作规则。全年共组织三轮对23个市直部门开展综合巡察和“回头看”,发现问题514个,移交问题线索125个,问责处理48人。加强对县区巡察工作指导,三县区共组织对47个部门、乡镇开展巡察,并延伸到117个村(居),发现问题760个,移交问题线索265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1人。督促被巡察单位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加强跟踪督办,及时对账销号,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市、县两级均组建了巡察工作办公室,配齐配强了人员。建立优秀年轻干部参加巡察工作机制,优化巡察组长库和巡察干部人才库,为推动高质量巡察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持续纠治“四风”,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密切关注“四风”新形式、新动向,紧盯重要节点,畅通信访举报,加强明察暗访,严肃追责问责,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按照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回头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8起,问责处理17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1人,对53起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释放了正风肃纪不停步、不松劲的强烈信号。深入开展“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着力整治“三不为”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污染防治、安全生产等工作中履职不力的54名党员干部进行问责,树立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鲜明导向。

  (五)压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市委坚持以上率下,坚决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常委会先后22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逐级分解任务,层层签字背书,形成强大示范效应。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落实党内监督条例,督促各级党组织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通过述责述廉、约谈提醒、督查考核、责任抄告等方式,层层传导压力,履行监督责任。针对执纪监督中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和管理漏洞,下发纪律检查和监察建议书34份,督促各级党组织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对履行责任不到位的19个单位公开通报,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6名领导干部进行问责,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六)坚持严管厚爱,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准确把握执纪标准,提高运用政策能力,坚持抓早抓小、关口前移,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718人次,同比增长95.9%。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谈话函询1300人次,占75.7%;妥善运用第二种形态,给予轻处分、组织调整360人次,占21%;准确运用第三种形态,给予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52人次,占3%;果断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严重违纪违法涉嫌职务犯罪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6人次,占0.3%,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坚持宽严相济、严管厚爱,严格落实“三个区分”要求,对反映问题失实的359名党员干部,客观公正及时予以澄清;对224名受处分党员干部及时回访教育,激励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七)保持高压态势,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聚焦重点人群、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精准有力惩治腐败,持续形成震慑。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37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09人。其中,市本级立案审查7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7人。多措并举深化标本兼治,发挥典型案例警示作用,组织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旁听职务犯罪公开庭审,组织新任职领导干部及配偶到自治区廉政警示教育中心接受教育,召开公安系统警示教育大会等,引导党员干部筑牢防线、守住底线、不碰红线。

  (八)聚焦群众关切,严惩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扎实推进涉农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认真落实领导包抓、联席会议、专项巡察、提级办理等机制,对重点问题挂牌督办、直查直办、三级复查,全市共查处涉农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2起,问责处理38人,通报典型问题6批次19起,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与反腐败斗争紧密结合,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开通网络举报专区,发放监督举报卡9000余张。建立与政法机关线索双向移送、同步查办机制,联动对接,形成合力,推进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成立专案组对2起案件进行深入调查,深挖细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九)加强自身建设,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牢牢把握政治机关的属性要求,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带头落实“两个维护”。认真开展“振奋精神、兴市富民”大学习大调研大讨论活动,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凝心聚力、担当作为。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强化思想政治教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充分发挥常委会会议和执纪监督、审查调查、案件审理专题会议集体决策职能,着力提升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对全市17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集中轮训,先后选派55人次参加中央、自治区专案和巡视,以工促学、以案代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专业化水平。强化自我监督,建立执纪监督、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流程,严格审批程序,强化全程管控,切实管好用好执纪执法权。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以“零容忍”态度打扫庭院,清理门户,对5名失职失责的纪检监察干部坚决查处,对2名违反安全文明办案纪律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给予党纪处分,并调离纪检监察岗位,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

  一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坚守使命担当、忠诚履职尽责,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在全区执纪监督监察综合考评中,市纪委监委连续三年位列五市第一,三县区纪委监委考核均名列前茅。我市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被评为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特色亮点工作,反腐倡廉预防教育工作走在全区前列,巡察工作经验在全区交流。这些成绩的取得,是自治区纪委和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市各级党组织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结果,也是全体纪委委员、纪检监察干部不懈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纪委常委会向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有的党组织特别是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仍然不强,措施不够有力,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易发多发;“四风”问题依然禁而不绝,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有不同程度存在,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在个别单位和一些干部身上时有表现。纪检监察工作也存在一些短板,主要是监察体制改革后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还不够顺畅,审查调查中以刑事诉讼为标准的证据意识有待增强,监察监督全覆盖的质量不高,对企事业单位、基层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还不到位;派驻机构改革推进力度不大,“探头”作用发挥不够;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技术手段开展监督调查工作还比较滞后;有的纪检监察干部能力不强、作风不实、律己不严,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着力解决。

  一年来的工作实践和成效充分证明: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政治方向,紧紧围绕“两个维护”开展执纪监督、审查调查、问责追责等工作,纪检监察工作才能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行稳致远。必须坚持改革创新不停步,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协同推进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式方法创新,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纪检监察工作才能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群众关注,坚持执纪为民,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纪检监察工作才能赢得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为反腐败斗争凝聚最广泛的民心力量。必须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准确把握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形势,找准症结靶向治疗,保持定力常抓不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必须始终坚持标本兼治,既用好治标利器,持续减存量、遏增量,又夯实治本基础,着力强监督、促自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二、2019年主要任务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今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十届五次全会安排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着力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开创“两个转变”新局面,建设创新型山水园林工业城市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按照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安排部署,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先学一步、学思践悟、融会贯通,不断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理解和把握,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坚守党的初心,忠实履行神圣使命。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在整改提高上持续发力,切实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问责。

  (二)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对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宁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持续深入抓好巡视巡察、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把“两个维护”落实在实际行动上、具体工作中。

  紧盯“七个有之”和“五个有的”问题,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言行。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民主集中制、党委(党组)议事规则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坚决问责,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从坚持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的高度,加大力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督促各级党组织把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干部考核考察、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列入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抓好整改落实。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不断强化为民意识,弘扬务实作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对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错误表现,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弄虚作假、出工不出力等问题。在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违纪违法案件时,重视审查其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建立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机制,形成有力震慑,推动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在石嘴山市落地见效。

  (三)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严格落实双重领导体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定期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工作,做出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重要事项,要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请示汇报。建立健全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强化对下级纪委和派驻机构的领导、监督、考核,严格落实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派驻机构负责人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制度。

  推进派驻机构改革。按照自治区纪委监委要求和市委统一安排部署,将派驻机构改革纳入全市机构改革总体规划。研究出台《关于深化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方案》,分类推进市直部门、工业园区和国有企业纪(工)委、纪检组机构改革。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研究制定派驻机构工作规定和监督执纪工作操作细则,修订完善考核办法,健全完善派驻机构定期报告、述职述责等机制,加强对派驻干部的教育培训、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价,切实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加强对县区派驻机构改革工作的指导,上下一体推进,确保上半年全面完成派驻机构改革任务。

  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全面贯彻国家监察法,既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又推动监察权向基层延伸,坚持动态识别、精准认定,把法定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督范围,打通公权力监督的“最后一公里”。严格执行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修订执纪监督监察工作办法等相关制度,完善常用文书,优化工作流程,严格规范监察权运行。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完善审查调查转换衔接办法、监察调查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动形成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相互制约的有效机制,进一步提升反腐败工作效能。

  (四)认真履行监督首要职责,全面提升监督质效

  压实监督责任。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政治担当,认真落实党内监督主体责任,抓早抓小,充分利用日常约谈、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方式,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把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日常监督做深做实做细。制定出台加强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把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综合运用监督检查、督查考核、通报曝光等方式,督促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严肃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严把党员干部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持续深化述责述廉工作,并向部门、乡镇、街道延伸,进一步拓展覆盖面。用好问责利器,实施精准问责,防止问责不力或问责泛化,推动责任落实。

  锲而不舍纠治“四风”。持续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巩固专项治理成果,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歪风陋习露头就打,对“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时刻防范,严肃查处违规公款送礼、超标准公务接待、借公务之机绕道旅游、接受管理对象吃请、私车公养等问题。对顶风违纪的从严查处、顶格处理,对典型案例坚决通报曝光,释放纠“四风”不停歇的强烈信号,让正风肃纪给老百姓带来更多获得感,让清风正气为改革发展注入更多正能量。

  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用足用好第一种形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注重谈话和函询相结合,提高谈话比例,加大对函询结果抽查核实力度,对如实说明的予以采信,对欺瞒组织的严肃处理,维护函询工作严肃性、实效性。按照“三个区分”要求,认真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对诬告陷害行为严肃追查处理,对不实举报及时予以澄清,对被问责处分的干部跟踪回访教育,形成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五)深入推进政治巡察,充分彰显巡察监督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加大巡察力度。坚守政治巡察定位,以“六个围绕、一个加强”为主要内容,把巡察与净化政治生态相结合,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相结合,与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相结合,增强监督实效。突出脱贫攻坚、生态环保、民生等重要领域,开展三轮对不少于15个部门(单位)党组织进行巡察,同步开展选人用人、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积极配合自治区党委对我市的巡视工作,抓好反馈问题整改。制定出台石嘴山市委巡察工作协调配合规程,完善市委统一领导、巡察办统筹协调、部门协助配合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县区巡察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工作规划、年度计划、问题线索报备制度,县区巡察办要定期向市委巡察办报告工作。结合机构改革,调整巡察工作规划,确保巡察监督全覆盖。落实优秀年轻干部、后备干部参加巡察工作制度,在实践中培养锻炼干部,切实提高履职能力。

  强化巡察整改。坚持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落脚点,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压实整改主体责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加强整改日常监督工作制度,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及派驻机构对巡察整改情况督查督办制度,对巡察整改不到位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严肃问责,发挥巡察监督威力。

  (六)坚持标本兼治,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坚决有力惩治腐败。坚持市委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修订完善市委反腐败案件查处协调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进一步发挥领导小组职能作用,不断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部门和行业的监管,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坚决清除不收敛不收手,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完成留置场所建设,为审查调查提供有力保障。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和抽查复核,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规范化水平。强化安全文明办案意识,严格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坚决守住安全底线。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既要查清问题、惩治腐败,也要保障企业经营者合法的人身、财产权益,保障企业合法经营,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发挥惩治腐败的综合效应。坚持以案促改,针对查办的具体案件,督促发案单位深入查找廉政风险点和制度漏洞,补齐制度短板,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通过拍摄警示教育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典型案件通报曝光等形式,举一反三、以案明纪,让党员干部知纪守戒。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及配偶廉政警示教育、任前廉政考试、廉洁家风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切实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七)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扎实推进涉农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点关注扶贫资金使用、扶贫项目推进、对口帮扶等问题,严肃查处截留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腐败问题,坚决整治扶贫领域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对查结的涉农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开展复查复核。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切实解决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加大督查督办、直查直办和通报曝光力度,对失职失责的从严问责。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深挖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坚决清除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腐败分子,严肃查处公职人员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坚决向“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亮剑,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深入排查、优先调查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让群众切身感受到正风反腐的成效和变化。

  (八)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锻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旗帜鲜明讲政治。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纪律部队,必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率先垂范,高标准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守使命、忠诚履职、实干担当的实际行动。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深入推进“三强九严”工程,开展机关党建提升年活动,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聚焦主业提能力。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集中轮训。拓宽选人用人视野,着力培养锻炼优秀年轻干部,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开展业务研讨、案件质量评查,有计划开展轮岗交流,提高执行政策水平、执纪执法水平和思想政治工作水平,提升精准监督、精细核查、精确处置能力。加快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步伐,成立专门的信息技术保障中心,充分利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为审查调查和办案安全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支持县区纪委监委、乡镇(街道)纪委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履职能力。

  严明纪律树形象。强化自我监督,完善内控机制,严格按照监察法赋予的权限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要求开展工作,确保线索处置、执纪监督、审查调查、问责追责等各环节合规合纪合法。

  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等各方面监督,真正做到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坚持经常打扫庭院,不包庇护短,不姑息纵容,对执纪违纪的坚决查处、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坚决防范被“围猎”,坚决防止“灯下黑”,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

  新时代催生新使命,新使命呼唤新作为。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断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振奋精神、兴市富民,奋力开创“两个转变”新局面,加快建设创新型山水园林工业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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